CS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划分等级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从低到高分别用CS1级(初始级)、CS2级(基本级)、CS3级(良好级)、CS4级(优秀级)、CS5级(杰出级)。

  CS1级(初始级)组织具备提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活动及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活动开展的基础能力。

  CS2级(基本级)组织实施了必要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管理,日常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活动有序开展。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

  CS3级(良好级)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和管理等综合能力达到了良好的水平,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活动顺利开展。

  CS4级(优秀级)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管理和创新等综合能力达到了优秀的水平,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项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

  CS5级(杰出级)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数据、管理和创新等综合能力达到了行业内先进的水平,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项目技术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CS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概述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是信息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给我国信息化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提升空间,信息化服务模式正经历着重大变化,信息化重大工程也从以前的单一工程正向大系统、超级系统工程发展。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正向更高层次发展,对推进两统融合发展,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由大变强,培青国家重点骨干企业,提升全行业支撑性作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

  申请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从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业务1年以上;社会信誉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能够提供充分满足战略管理、业务运营、基础保障、改进创新等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证据;

  申请流程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

  申请企业自主选择评估机构,提交评估申请;评估机构确定受理评估后,与申请企业签订评估合同;申请企业向评估机构提交评估资料,评估机构进行文件评审;文件评审通过后,评估机构实施现场评估;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机构做出机构推荐的评估结论,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推荐为CS1级(初始级)、CS2级(基本级)评估结论的申请企业,报评估工作部备案审查通过后,得出最终评估结果;初次申请级别不得高于CS2级(基本级)。证书有效期内,达到一定的年限和能力要求,可以逐步进行升级,不可跨级别申请;

  评估机构推荐为CS3 (良好级)评估结论的申请企业,由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专家评议会,对申请企业满足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核并评议,得出最终评估结果;

  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机构推荐为CS4级(优秀级)、CS5级杰出级)评估结论的申请企业,由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专家评议会,申请企业现场答辩(再评估时不需要现场答辩),对申请企业满足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核并评议,得出最终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