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条件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从事涉密系统业务的单位所需要具备的从事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资格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根据国家保密局的规定,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实行行政审批制度。申请从事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业务的单位,须经有关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批,授予《资质证书》。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依据其资本构成、人员构成、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保密设施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定。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包括: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其他业务。

  申请条件:

  (一)甲级资质

  1、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8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2.5亿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二)乙级资质

  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

  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

  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